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从部落开始的千年帝国

第7章 “逐鹿”的都是外行

  “吼!”

  一声苍凉雄壮的怒吼,把姬爷吓了一跳。

  望着这个四百多斤的大家伙,姬爷相信它真是猛兽了,这绝对是熊吼。

  原来离开了动物园和人类的宠爱,这玩意野生的时候这么猛。

  大熊猫是语言大师,会二十多种语言,包括咩咩叫、嘤嘤叫、哞哞叫,还会卖萌跟人类对答,甚至送到首尔去的熊猫干脆学会了韩语发音。

  平时在人类面前不怒吼,只是被伺候得太舒服了。

  姬爷逛动物园,见过的最大熊猫也就三百多斤,这个出奇雄壮的家伙能长到四百多斤,或许真能当坐骑?

  挥拳向天摊摊手,“这只熊太能吃,我打猎的肉都喂它了。”

  所以你不吃竹子都改吃肉了么?怪不得长这么大个儿。

  姬爷对骑熊猫毫无兴趣,估计是前一任酋长没自己这个块头。

  自己这体格,骑了熊猫两脚得拖地,实在是不好看。等出了山谷,是一定要找一匹强壮的马骑的。

  不过这只滚滚就养着吧,浪费肉也养着,“有熊氏”没了熊成什么样子对吧?

  “喂,轩辕,你跑这儿来了,趁着下午有时间,还不赶紧去猎两头鹿?”

  熊妹来监督自己干活了?酋长还需要干活么?

  挥拳向天笑眯眯宠爱地看着这个堂妹,“你就那么着急嫁出去?”

  熊妹毫不羞涩,“部落的规矩,男三十不娶,女二十不嫁,要赶出去的,我都二十二了。”

  额,这个不是特殊情况么。

  旁听的姬轩辕恍然大悟,这是跟自己要“俪皮之礼”呢。

  唉,女人终究还是要有的,虽然很麻烦。这年头两张鹿皮就能换个女人,彩礼可省多了。

  “那个,要不我的弓借给你?可惜这求亲的鹿皮,别人不能帮忙,不然——”

  切,小看姬爷了,打两头鹿而已。

  当年我在都兰猎场打工的时候,可是专门教那些耍帅的花花公子猎鹿,白唇鹿六千美刀一只。这里猎鹿不用交钱,爽啊。

  姬爷自动忽略了他自称家住徐汇的主任医师,为什么会跑青海都兰去打工。

  其实——姬爷有时候不记得很多事情,赖不到镇静剂,他记忆力其实一直很好。

  至于为什么有的事情细节不记得了——他的想象力有点过于丰富,但有的事情缺乏实践想象不到……

  姬轩辕摆摆手,“你那个单体弓太原始,没意思,熊妹,把刀借我用一下。”

  姬爷借刀不是猎鹿,随意劈了两根竹子,削尖了头就变成了标枪。

  今天我就拿这两杆标枪,只要这山谷里有鹿,打不到鹿我提头来见。

  敢当你们酋长的人,不会打猎岂不让人笑话?

  姬爷把神戟和标枪都背在背上,昂然而出。

  身后传来熊妹不放心的声音,“要不要让阿瓜帮你?”

  “不必!”

  猎鹿这种事,最难的是在沙漠和滩涂进行,那需要在水源地耐心埋伏很久。

  森林里的鹿好找,还用得着猎犬?

  姬轩辕兴致勃勃出发,往西南走了五六里路,没碰到鹿,倒是走到了一座高山脚下。

  这里的高山拔地而起,直入云霄,坡度非常大,非常不符合高山的形成规律。

  据姬爷分析,应该是所谓神战的时候,某种攻击大陆板块的先进武器爆炸造成的。

  按熊爹的说法,这些高山将大陆分成了互不相通的十七块,只有险峻的山口相通。

  接近狗屁天界的大陆科技昌明,在天界直接控制之下。

  有反抗组织一直想靠飞机之类的东西越过山峰,获取自己的地盘,悄悄发育跟天界对抗,但屡屡失败。

  嘿嘿,你的雷达能监控飞机,未必能监控人。这高山挡得住普通人,挡得住我么?

  登顶珠峰次数最多的人是谁?不是那些记录上的登山家,是我姬爷。

  登顶珠峰的人多到在山脚下堵车你敢信?我和几个夏尔巴族兄弟看到了商机。

  那些娇生惯养的傻老外一个个写好遗书来山上送命不说,都钱多了烧的,30万块买登山证,七万刀雇我们帮忙背物资上山。

  那些“登山家”空手上山都要死要活的,老子要扛着上百斤的行李,还得扛着梯子帮那些废物过险要处,什么事没有。

  两个登山季自己登了32次珠峰,终于赚够了去上海开宠物医院的钱,实现了自己当大城市人的夙愿。

  我不就是顺手治了几个人么?治好了想赖账不给钱,还拿举报我无证行医威胁我?揍不死你。

  这些念头在心头一闪而过,随即被遗忘。

  你要问他,姬爷肯定坚持说自己一直是上海人,是文明的彬彬君子,是大医院的主任医师……

  姬轩辕在山脚下遇到了熊爹。部落不养闲人,老头也得干活。

  老爷子正在山壁上采集黑色和朱色的矿石颜料,那是做漆器用的。

  老头不但负责祭祀、知识传承,还兼职烧陶工、漆匠和巫医,部落第一大知识分子兼工匠。

  跟老头打了招呼告别,沿着山根走,一路又看到了岩盐的采集地,还碰到了割漆树的部民,就是没看到鹿。

  他并不着急,离部落太近的地方鹿肯定不敢来,直到遇到一条小溪,终于离开山根,顺着小溪走进了森林。

  山谷不大,也有几十里深,顺着小溪走可以避免迷路。

  刚走不远,他就发现了鹿群的踪迹。难者不会,会者不难。雄鹿喜欢在经过的树上磨鹿角,有经验的猎人一眼就能看出来。

  远远看到娇小的华南梅花鹿的身影,姬爷立刻停了下来。

  直接冲过去肯定是愣头青,鹿比人跑得快,自己手里现在还没有用惯的复合弓。

  姬轩辕感受了下风向,缓缓绕圈,向下风口走去。

  鹿的嗅觉是人类的三百倍,远远闻到人的味道就跑了,所以逆风猎鹿是关键。

  鹿是夜行动物,白天会聚在一起休息,所以慢慢绕,不用担心它们跑掉。

  鹿是大近视眼,但跟青蛙一样,对移动的东西敏感,所以绕路要慢,花了姬爷整整一个小时。

  到了下风口,大摇大摆向鹿群走,鹿也看不清,原则是速度一定要慢。

  半个小时后,姬爷已经靠近鹿群到了20米的距离。

  就是现在!两杆标枪嗖嗖扔了出去,两头鹿应声而倒。这么近,那么大一群鹿,要是扔不中姬爷可以撞树自残了。

  靠近鹿群花了一个半小时,5秒种解决战斗。

  所以,猎鹿需要追么?说“逐鹿”的都是打猎的外行,掌握规律的话,轻松到手。

  “猎国”事实上也是如此。那些费劲巴力“逐鹿中原”的互斗,不可开交,江山越追离得越远,往往天下会被待机而动的人窃取……

  天近黄昏,部落的人都回来了,山洞前的平地上已经升起了火堆,熊爹领着人开始布置祭祀现场。

  与狼共舞开始埋汰熊妹,“剩半天时间你还让姬爷去猎鹿,要是不能及时赶回来,不是耽误祭祀仪式?”

  话没落地,姬爷已经轻松地拖着两头鹿回来了。

  熊妹骄傲地一扬头,“我就说轩辕一定有本事猎到鹿的,这不这么快就回来了?”

  姬轩辕微微一笑,“我早就猎到鹿了,看天色还早,多逛了会,走得远了点。哈哈,发现了这个好东西。”

  看姬轩辕从破烂衣服的口袋里,掏出一块漂亮的绿色石头,熊妹的眼睛冒出了小星星,“这是送给我的?”

  姬爷毫无情商,摆摆手,“愿意要就拿去,反正我已经标记下了矿床位置。这叫孔雀石,《管子六艺》里称为‘陵石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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